签证说明签证类型:荷兰个人旅游签证(含陪签)
(1)只接收中国大陆签发的因私护照
(2) 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末页需本人中文签名(不要用铅笔签名);
(3)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并手写签字(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办理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如申请人本人是负责人,请公司其他高管签名,不可以自己签名;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
(3)在职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公司的职务、月薪,在现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此行目的、行程日期、准假时间、说明谁承担费用并保证其遵守当地法律以及按时返回中国,公司保证申请人回国后保留其职务(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样本)公章或人事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和职务
(4)除签名外其他内容手写无效;
(5)使领馆可能会致电单位电话或本人手机,请提交资料后注意接听,如有未接或不属实情况,可能会造成拒签。
(1)所在公司或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清晰复印件,并在复印件加盖公司红色公章;
(2)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时(如公安局,学校等),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清晰复印件,并在复印件加盖事业单位红色公章。
#如无法提供请提供说明函并盖章
(1)、本人名下近半年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公章);
(2)、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前20天内;
(3)、余额:3-5万元或以上,行程越长建议余额额度相对高,能支付此次旅游所用费用,如余额不足且之前没有大金额的进出帐记录,可提供多张银行卡或信用卡(需说明信用卡额度)证明,不建议最后一笔大金额存入;
(4)、股票、证券等投资理财产品交割单原件,如有可提供,有利于增加出签几率。
(1)、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发票任选其一,如有可提供;
(2)、车产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任选其一,如有可提供
#此项材料如有可提供,有利于增加出签几率
预订须知
特别提醒
1、请务必确保您的护照在归国后仍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并且至少留有两页空白签证页;
2、以上签证价格、所需材料,若领馆临时变更,以领馆变更为准;
3、请您理解提供完成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签证结果将由领馆决定;
4、在您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了机票、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或修改预订,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5、本公司为客户所提供的所有签证服务类别,均属于协助办理性质,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6、本公司网站公示签证信息、资料的描述,虽然我们力求准确与完整,但是在任何情况下,若出现相关信息或者描述的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情形;,以实际审核材料为准
7、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仅供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依据;
8、" 工作日"、“申请时间”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使馆抽查、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打印纸缺失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公司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请您待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酒店确认付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签证以外其它费用;
9、本公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10、签证结果返回我公司后,您可选择来我公司自取或委托快递寄送您的护照及其它返回的原件资料。如您选择快递寄送方式,则表示您授权我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快递服务,第三方公司(快递公司的)所有服务条款、权利与义务,您均已了解和认可。选择产品或服务,提前阅读此条款。